为破解建筑垃圾堆放处置难、动态监管难、市场参与难、综合利用难等难点、堵点问题。南安市聚智谋方解难题,全力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,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行业管理规定,探索建立全省首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全链条工作机制,有效改善提升南安人居生活环境。
一、国企混改开新局,打通项目建设“快车道”
南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采用“地方国企牵头、市级国企资本参与、民企技术支撑”的模式实施混改,由国有企业(南安园区集团、泉州金控集团)与民营企业(群峰机械、美丽谷环保公司)共同组建泉州市金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中标承接该项目,并投资建设南安市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处置中心,按照“同股同权、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”原则开展建筑垃圾再生资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,加速项目高效运维。其中,南安市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处置中心总投资约1.2亿元,用地面积65431㎡,建设包括破碎线生产车间、破碎储存仓、原料堆场大棚、成品堆场大棚等,该项目于2023年5月竣工,目前正在进行设备调试运营。项目日处理量达2000吨,年处理能力60万吨,将有力推进南安市建筑垃圾“无害化、减量化、资源化”。
二、高位谋划建机制,构建闭环处置“全链条”
制定并印发《南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规定(试行)的通知》(南政规〔2023〕1号),针对建筑垃圾处置的前中后三端,形成“四个闭环、三个端口、一个保障”的全链条闭环运行机制,“四个闭环”即从源头收集、中转清运、集中处置、再生销售四个方面形成处置闭环,“三个端口”是指建立建筑垃圾“项目端”、“农村端”、“个人端”三个源头收运机制;“一个保障”则是通过考评补助,落实资金保障。具体如下:

一是“四个闭环”:源头方面,政府投融资(含拆迁)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内的建筑垃圾分类、收运、处置负总责;农村建房、居民装修、物业管理等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要自行转运处置,各责任主体严禁擅自倾倒、抛撒、堆放或私自处置建筑垃圾;转运方面,政府投融资(含拆迁)、房地产开发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自行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处置;其他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由责任主体自行转运至属地乡镇(街道)建设的中转场站,再集中转运至资源化处置中心;处置方面,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不得乱接收、不得拒收、转让或者随意倾倒建筑垃圾,并严格按技术规范和工艺流程开展再生资源化利用处置;销售方面,积极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,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,鼓励全市范围内各类项目在满足技术标准前提下使用绿色建材产品。
二是“三个端口”:收运环节是“全链条”机制的关键一环,建立建筑垃圾“项目端”、“农村端”、“个人端”三个源头收运机制,按照任务归口履责、乡镇监管履责、部门合力履责的责任体系,建专班、定制度、明职责,确保工作有制度、安排有落实、过程有监管、收运有成效;同时,建设智慧收运平台管理系统,实现“项目端”、“农村端”、“个人端”的源头建筑垃圾从收运“订单预约、来源审核、车载过磅”到资源化入厂处置的“车辆在厂智拍、生产在线智控、报表生成智统、问题分析智取”等全流程全链条的智慧收运监管。
三是“一个保障”:由南安市财政局提供建筑垃圾资金补助,并由南安市城管局制定《南安市建筑垃圾管理考评办法》,对各乡镇(街道)的建筑垃圾中转场站及辖区内建筑垃圾日常管理进行考评,根据考评成绩实行“阶梯式”补助,有效激励各乡镇(街道)推动制度落实,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良性发展。
三、执法监管强秩序,筑牢安全运输“压舱石”
采取“组合拳”制定一套硬实措施,一竿子打通全环节工作保障。一是组织领导保障。制定《南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规定(试行)》,同时根据《泉州市渣土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细则》等文件精神,统筹抓实抓细建筑垃圾管理。二是联动监管保障。各乡镇(街道)、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,将建筑垃圾运输纳入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范畴,督促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,严格落实“一不准入,三不准出”,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链条首尾闭环紧密、文明安全运输。三是安全规范保障。推广使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,引导企业自主选装360°全景环视系统,依托渣土车管控平台强化信息化防控,实现“监管+整治”双管齐下;印发《渣土车“远离风险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,明确安全要点、部门职责,组建查纠学习班,重点查纠靠右行驶风险行为,全面巩固渣土运输安全形势。
四、源头宣传转意识,奏响绿色发展“主旋律”
统筹推进市直部门宣传、社区网格引导两大抓手。一是职能部门宣传。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、宣教两手抓,推动项目业主主动委托经营企业进行建筑垃圾处置;同时强化社会面宣教,通过入户宣传、公众号新媒体等多形式、多渠道宣传,引导市民群众广泛参与资源再生利用活动。二是社区网格引导。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和基层网格工作机制相融合,由基层社区党组织牵头,居委、物业、业委、业主共同参与,开展转运指导、志愿服务、科普宣传等宣教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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