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
省农业农村厅发布
关于实施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
培育“头雁”项目的通知
将遴选培育全省640名
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
其中
泉州遴选推荐名额80个
遴选“头雁”培育对象严格按照《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实施方案》规定条件,向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、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倾斜。聚焦农产品生产加工业、乡村特色产业、帮扶产业,以及休闲农业、乡村民宿、农产品电商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,加强带头人培育。对支农“三支一扶”人员、乡村文旅带头人支持项目入选人员等,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培育范围,鼓励符合条件的在闽台胞、台农参加培育。
实施“头雁”项目是农业农村系统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,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,也是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途径。据了解,2025年是“头雁”项目实施的第4年,也是“十四五”收官之年。2022年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《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实施方案》,自2022年起每年为每个县培育10名左右“头雁”,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“头雁”队伍,带动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“雁阵”,夯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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